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EXPLANATORY NOTES ON MAIN STATISTICAL INDICATORS

 

工  业  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 、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 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划归工业。

 

轻 工 业  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按其所使 用的原料不同, 可分为两大类:(1)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轻 工业。主要包括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烟草加工、纺织、缝纫、皮革和毛皮制作、造纸以 及印刷等工业;(2)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以工业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 文教体育用品、化学药品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日用化学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日用金属 制品、手工工具制造、医疗器械制造、文化和办公用机械制造等工业。

 

重 工 业  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 业。按其生产性质和产品用途,可以分为下列三类:(1)采掘(伐)工业,是指对自然资源 的开采,包括石油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非金属矿开采和木材采伐等工业;(2)原 材料工业,指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基本材料、动力和燃料的工业。包括金属冶炼及加工 、炼焦及焦炭、化学、化工原料、水泥、人造板以及电力、石油和煤炭加工等工业;(3)加 工工业,是指对工业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制造的工业。包括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机械设备 制造工业、金属结构、水泥制品等工业,以及为农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工业 。

根据上述划分原则,修理业中以重工业产品为修理作业对象的划为重工业,反之划为轻工业。

 

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 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 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也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的主要 产品的性质属于轻工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

 

工业增加值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业 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值减去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劳动者 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工资,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 质产品和服务;三是由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和保 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待业、人身、医疗、家庭。

 

生产税净额  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

 

生 产 税  指政府向企业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税金 ,包括各种利前税。生产税有三种形式,一是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的,由企业向政 府缴纳的税金,如产品税、营业税等;二是不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 缴纳并由企业代征的税金,如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等;三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费用。

 

营业盈余  指社会总产品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 净额后的剩余部分。

 

新产品产值  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 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国家级新产品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地区级新产品。

 

出口交货值  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 、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批量销售,在国内或在边境批量出口等的产品价值;还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实收资本  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资产合计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  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 资产合计。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固定资产  指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 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

(3)无形资产  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负债合计  指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一般按 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递延税项等。

(1)流动负债  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 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

(2)长期负债  指企业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务、长期应付款项等。

 

所有者权益  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 全部资 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最初投入,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对股份制企业即为股东权益。

 

固定资产原价  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 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它一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

固定资产净值  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历年已提折旧额后的净额。

 

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货款、存货等。

 

产品销售收入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 总额。

 

产品销售成本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品销售利润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

 

利润总额  指企业实现的利润。

 

应交增值税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总资产贡献率  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 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  该指标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也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 提供的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与成本费用之比,是反映工业生 产成本及费用投入的经济效益指标,同时也是反映降低成本的经济效益的指标。计算公式为: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工业增加值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 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指在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次数,反映流动资产的周 转速度。计算公式为: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产品销售率  指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是反映工业产品 已实现销售的程度,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全员劳动生产率  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 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是考核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是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积极性的综合表现。目前我国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将 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同一时期全部从业人员的平均人数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为了使各年度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数字可以比较,1990年以前各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均按指数 换算成1990年不变价格。

 

能源消费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三部分,即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

⑴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⑵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

⑶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 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  指一定时期内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能源产品的 数量与同期内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的比率。它是观察能源加工转换装置和生产工 艺先进与落后、管理水平高低等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100%